加密法案豁免DeFi免受關鍵金融監管
參議院銀行委員會共和黨人於一月份提出的《負責任金融創新法案》修訂草案,因其對去中心化金融(DeFi)的處理方式而面臨尖銳批評。金融學教授約翰·M·格里芬(John M. Griffin)和阿米特·塞魯(Amit Seru)指出,該法案旨在提供監管清晰度,這一點值得稱讚,但其具體條款卻製造了危險的漏洞。該立法明確禁止將DeFi平台的開發者和運營者視為資金傳輸者,而這一核心認定是傳統金融公司履行反洗錢(AML)和了解你的客戶(KYC)要求的觸發條件。即使那些透過提供與受監管交易所經濟上相同的服務來賺取費用的平台,也將享受這一豁免,這實際上為美國金融監管體系製造了一個盲點。
制裁使混幣器交易量下降八成,法案卻要求「研究」
該法案對加密混幣器(旨在混淆交易軌跡的服務)的寬鬆立場,直接與已證實的監管有效性相矛盾。2022年,美國財政部因混幣器Tornado Cash被朝鮮「拉撒路集團」大量使用而對其進行制裁,其交易量隨之暴跌超過八成。這一行動大大降低了其對受制裁行為者的效用,並使被盜資金更容易追溯。儘管有這些明確證據,擬議法案卻僅僅指示監管機構研究混幣器是否構成非法金融風險,批評者稱此舉只是決定性行動的替代品。教授們認為,沒有人會豁免一家大型銀行的責任,但國會卻即將以技術新穎性為藉口,給予DeFi平台同樣的豁免。
專家要求DeFi遵守《銀行保密法》
作為一項對策,評論員們提出了一個更直接的監管框架。他們認為,任何提供交易、借貸或支付服務的DeFi平台都應根據《銀行保密法》被歸類為金融機構。這將賦予財政部明確的權力,以監管高風險服務和混幣器,使DeFi與傳統金融適用相同的標準。他們總結道,核心問題不在於加密貨幣的存在,而在於美國是否會維護其全球法律和經濟力量所依賴的金融邊界的完整性。為了創新而在這個系統中打孔,是美國對手樂於接受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