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摘要:
- JAN3 2025年B20指數給英國評分6.44,排名全球第三,僅次於美國與不丹
- 詐欺案中查獲的逾6萬枚比特幣,在法院訴訟期間仍屬犯罪所得財產
- 財政部紀錄顯示中央政府未持有任何加密資產,查獲幣與儲備明確區分
重點摘要:

英國在JAN3的2025年B20比特幣採用指數中以6.44分排名全球第三,然而法院裁定其約6.1萬枚比特幣屬查獲的犯罪所得財產,使政府無法將這些代幣作為戰略儲備持有。
「該評分卡將政策進展與執法保管合併為單一指標。」JAN3在其《2025國家級比特幣採用報告》中表示,並給予英國BB評級,落後於美國(7.42分)與不丹(6.64分)。評分數據窗口涵蓋至2025年底。
英國皇家檢控署證實,當局在一起重大投資詐欺與洗錢案件中查獲超過6萬枚比特幣,並將這些代幣定性為涉嫌犯罪所得財產。檢方表示,沒收程序與民事訴訟將決定其最終處置。財政部於2026年3月2日回覆國會質詢時表示,財政部及中央政府當時均未持有加密資產,明確劃分執法保管與官方儲備持有之間的界線。
《財產(數位資產等)法》於2025年12月2日生效,將數位資產確立為英格蘭、威爾斯與北愛爾蘭的第三類個人財產,但其範圍涉及財產權利,而非法定貨幣或儲備政策。金融行為監理總署自2025年10月8日起允許零售投資人接觸符合資格的加密貨幣交易所交易票據,而更廣泛的加密監管體制將於2027年啟動。
為何查獲的比特幣不能作為儲備
英國資產追回指引將查獲描述為訴訟進行期間的臨時步驟。在法院命令發布後,當局可出售追回的加密資產以賠償受害者,或將所得上繳國庫並用於經濟犯罪執法。2025年9月的國會答覆表示,政府無意改變查獲資產或官方儲備框架,也未計畫針對比特幣作為儲備資產進行檢討。
評分卡在單一指標下獎勵多種類型的參與。英國的6.44分將監管與市場准入同執法保管相結合,而其已過時的官方儲備政策則與龐大的查獲餘額保持分離。此區別對其他正在考慮是否將查獲資產轉為戰略儲備的政府具有重要參考意義——英國現行法律框架目前未有提供任何機制如此操作,且尚無任何立法提案尋求改變現狀。
英國的處境與美國形成對比,後者已推行更明確的戰略比特幣儲備政策;不丹則持有來自國營挖礦業務的比特幣。JAN3的綜合框架加權考量國家持有量、國營挖礦、法律與稅務處理、戰略儲備政策、支持比特幣的政治領導力,以及比特幣在經濟中的可應用程度。英國的名次反映的是該綜合評估方法,而非政府建立比特幣國庫的決策。
監管進程仍在積極推進。金融行為監理總署定案的加密監管制度將迫使交易所、託管機構與穩定幣公司決定,即便已持有反洗錢註冊,英國市場准入是否值得投入完整的FSMA授權程序。英國政府已表示其更廣泛的加密監管體制將於2027年啟動,屆時可能重塑數位資產在整個金融體系中的待遇。
本文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