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加密法規定業者須取得執照,操縱市場最重可判10年徒刑。
台灣新加密法規定業者須取得執照,操縱市場最重可判10年徒刑。

台灣新加密法規定業者須取得執照,操縱市場最重可判10年徒刑。
台灣立法院三讀通過國內首部完整的加密貨幣與穩定幣法規,要求所有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VASP)必須取得執照,否則面臨最長7年的有期徒刑。
金管會在新聞稿中表示:「該法案為交易者建立全面保障,並使台灣的數位資產市場與國際標準接軌。」
該法案於週二由立法院三讀通過,設立七大類VASP——包括交易所、託管機構、借貸平台及交易平台——均須遵守內部控制、網路安全、資產隔離與財務申報等相關規範。穩定幣發行商須同時獲得中央銀行及金管會的核准,由合格受託機構保持全額儲備資產,並定期接受審計。法規亦要求穩定幣發行商公開揭露財務資訊。
據中央社報導,違規者若涉及詐欺與價格操縱,將面臨3至10年有期徒刑及最高新台幣2億元(約630萬美元)罰款;未取得牌照營運者,則最高可判7年徒刑及新台幣1億元(約310萬美元)罰款。
這項法律使台灣與日本、南韓及歐盟等已針對數位資產業務建立發照制度的監理架構接軌。金管會表示,穩定幣相關條款將有助於台灣融入全球加密貨幣市場,鞏固台灣在數位資產領域的地位。
在法案實施前已完成洗錢防制登記的既有VASP,可在法律生效後12個月內申請正式牌照。實施日期仍有待行政院公布該法規後確定。
據中央社報導,立委亦通過一項附帶決議,要求金管會於一年內提出開放加密貨幣衍生性商品產品的規劃,以擴展投資選項並支持產業發展。此舉反映台灣有意打造更廣泛的加密生態系統,不僅限於基本的交易與託管服務。
這套新監管架構取代了台灣自2021年以來針對加密貨幣業務的主要監管機制——洗錢防制登記制度。轉向全面發照制度,使台灣更接近香港的做法,香港已於2023年針對加密貨幣交易所引入強制發照制度。
本文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