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摘要:
- 針對 Stellantis N.V.(NYSE: STLA)提起證券詐欺集體訴訟
- 集體訴訟期間涵蓋 2025 年 2 月 26 日至 2026 年 2 月 5 日
- 首席原告截止日期為 2026 年 6 月 8 日
重點摘要:

投資人已對 Stellantis N.V. 提起證券詐欺訴訟,指控管理層在 2025 年 2 月至 2026 年 2 月期間隱瞞獲利惡化的事實。
羅森律師事務所(Rosen Law Firm)在宣布提起集體訴訟的聲明中表示:「被告作出了虛假及誤導性的陳述,並隱瞞了有關 Stellantis 獲利增長潛力真實狀況的重大不利事實。」該訴訟涵蓋於 2025 年 2 月 26 日至 2026 年 2 月 5 日期間,在紐約證券交易所購入 Stellantis 普通股的買家。
起訴書指控,Stellantis 並未具備或處於能夠按照預測增長其調整後營業收入的位置與條件,且電氣化進程若非如管理層所聲稱的那樣增長停滯,便是該公司未能良好把握此一機會。根據訴訟內容,Stellantis 最終承擔了巨額費用,以調整其優先事項,並將重心從電池動力電動車轉移。
在集體訴訟期間購買 Stellantis 股票的投資人,可能無需自掏腰包,即可透過風險代理收費安排獲得賠償。有意擔任首席原告者必須在 2026 年 6 月 8 日前向法院提交申請。首席原告將作為代表方,代表其他集體成員主導訴訟進程。
本案代表投資人的羅森律師事務所,自成立以來已為股東追回超過 十億美元 的賠償,並在 2017 年因證券集體訴訟和解案件數量,被 ISS Securities Class Action Services 評為第一名。該事務所鼓勵投資人選擇在領導角色上有著成功記錄且經驗豐富的法律顧問。
此訴訟對 Stellantis 構成重大的法律挑戰。Stellantis 是由飛雅特克萊斯勒汽車公司(Fiat Chrysler Automobiles)與 PSA 集團合併而成的全球汽車製造商。隨著訴訟進展,該公司的股價表現與投資人信心可能面臨持續壓力。投資人將密切關注法院對首席原告任命的裁定,以及後續證據開示程序中的任何發展。
本文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