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摘要:
-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委員海絲特·皮爾斯表示,加密金庫與鏈上借貸可能落入證券法規範圍
- 涉及酌處管理權的金庫可能被視為投資公司
- 皮爾斯敦促開發者主動與SEC溝通,而非試圖繞過法規
重點摘要: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委員海絲特·皮爾斯警告,加密金庫、鏈上借貸產品及其他資產管理工具可能落入美國證券法規的管轄範圍,並敦促開發者評估那些主動管理用戶資產的產品是否需要遵守法規。
皮爾斯在7月22日發布的聲明中表示:「將屬於聯邦證券法範疇的活動移至鏈上,一般而言,並不能使這些活動脫離委員會所管轄的法律範圍。」這位被業界廣泛稱為「加密老媽」的委員指出,SEC近期的指引已明確許多加密資產並非證券,但她強調仍有其他資產屬於該機構的管轄範圍。
皮爾斯表示,旨在透過質押或借貸產生收益的金庫,若涉及管理層的努力或聯邦證券法涵蓋的投資,可能構成證券或投資公司。她補充說,鏈上借貸安排在某些情況下可能被視為證券,並可能引發投資顧問或投資公司的相關問題。她寫道:「如果你用倒立、後空翻及其他雜技動作來解讀法律,試圖讓它不適用於那些明顯屬於聯邦證券法範疇的加密資產與活動,那麼你將會摔得很慘。」
這份聲明發布之際,加密金庫——這類基於智能合約的系統,透過匯集用戶資產,部署至借貸市場、質押協議及流動性池中執行收益策略——今年以來快速擴張。Kraken在5月推出比特幣金庫,透過將封裝比特幣部署至以太坊上的Aave與Morpho,提供最高2.5%的浮動年化收益率。Telegram的TON Wallet則推出支援比特幣、以太幣及USDT的自託管金庫,能在無需中心化託管的情況下自動產生收益。然而,這些產品也讓用戶暴露於技術風險之中:去中心化金融協議Yearn在去年12月揭露了一起約九百萬美元的攻擊事件,影響其在以太坊上的舊版yETH收益金庫。
SEC指引對DeFi金庫營運商的意義
皮爾斯表示,該機構將依個案處理這些工具,這意味著她的聲明並非全面禁止鏈上金庫或借貸活動。她說:「特定金庫或借貸策略的結構與活動是否屬於聯邦證券法範疇,最終取決於具體的事實與情況。」投資於證券或將資產配置至證券相關投資的金庫,可能落入投資公司法規的範圍;而負責管理金庫配置或借貸參數的相關方,則可能觸發1940年《投資顧問法》下的投資顧問規範。
SEC已延後發布一項創新豁免規定,該規定原可為代幣化實驗提供監管沙盒。美國立法者目前也在推動通過《明確法案》,該法案將確立SEC與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在監管加密產業方面的職責。皮爾斯鼓勵業界參與者在產品開發過程中與SEC溝通,並表示該機構願意考慮更新法規,在持續保護投資者的同時促進創新。
本文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