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摘要:
- 美國證交會將於8月14日就發布《加密貨幣監管規則》進行表決,這份400頁的提案將建立三條代幣發行途徑。
- 募資接近500萬美元的新創企業及募資最高達7500萬美元的融資,相較於全面註冊可獲得更輕量的揭露要求。
- 安全港條款允許代幣在網絡達到足夠的去中心化程度後,脫離證券地位。
重點摘要:

美國證交會(SEC)將於8月14日就《加密貨幣監管規則》(Regulation Crypto)進行表決,這份約400頁的提案將為代幣發行建立三條合法途徑,取代六年來以執法為主軸的加密貨幣監管模式。
TD Cowen董事總經理Jaret Seiberg在8月11日的研究報告中表示:「我們認為這是SEC為加密資產提供監管確定性所將展開的多項規則制定中的第一項。」
這份提案自3月起即擱置在白宮資訊與監管事務辦公室,內容包括:針對募資接近500萬美元的新創企業豁免,採用類似白皮書的揭露方式;針對12個月內募資最高達7500萬美元的融資豁免,要求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及半年報告;以及投資合約安全港條款,允許代幣在網絡達到足夠的去中心化程度後,脫離證券分類。
此次表決之際,國會的市場結構法案《CLARITY法案》已延後至9月15日進行程序性表決,Galaxy Research將法案通過機率下修至30%,使得SEC的規則制定成為委員Hester Peirce於11月離任前實現監管明確性的主要途徑。
三條發行途徑
新創企業豁免允許早期團隊以白皮書式揭露方式募資約500萬美元,而非進行全面註冊,豁免期限最長為四年。融資豁免允許在任何12個月期間內募資最高達7500萬美元,但要求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及向SEC提交半年申報文件,此架構類似傳統證券法中的Regulation A+。投資合約安全港條款則回應了自1946年SEC訴Howey案以來定義加密證券法的核心問題:代幣何時不再是證券。發行人若已永久停止所有必要的經營管理活動,即可援引安全港條款,確認其代幣不再是投資合約。
SEC為何在沒有國會的情況下採取行動
《CLARITY法案》需要在參議院獲得60票,意味著所有贊成的共和黨人加上至少七名民主黨人。Galaxy Research已將法案通過機率從50%下修至30%,Polymarket交易者則將機率定在約17%。SEC主席Paul Atkins曾表示,如果協商失敗,該機構可以在沒有國會的情況下制定加密貨幣規則。8月14日的表決正是兌現這項承諾。
政治考量十分直接。由Atkins、Peirce和Mark Uyeda組成的三名委員——皆為共和黨人——一致支持加密貨幣。Peirce將於11月離任前往瑞金大學法學院(Regent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目前尚無替補人選獲提名。若提案在她離任前未能發布,委員會將縮減至兩名委員,規則制定的窗口也將隨之收窄。
去中心化退場機制
根據Howey測試,當存在將資金投入共同事業並期望從他人努力中獲利時,即構成投資合約。大多數代幣銷售滿足前三項要件;第四項「他人的努力」正是分析變得複雜之處。SEC從未明確界定創辦團隊的角色何時結束、網絡何時實現自主運作。Regulation Crypto提議以具體且可驗證的去中心化標準來終結這種模糊狀態。
據報導,該提案包含DeFi安全港條款,但細節需待表決後文本公布才能得知。SEC的做法似乎區分了協議層——可能不受監管——與存取層——即前端、智慧合約部署者和治理結構——後者可能承擔監管義務。
利害關係何在
8月14日表決成功僅授權發布擬議規則,並非正式採納。公眾意見徵詢期通常為兩至三個月,而類似的SEC規則制定從發布到定稿通常需要12至18個月。此外,該機構正準備為代幣化證券交易制定創新豁免,這是一套沙盒式框架,可望在區塊鏈軌道上實現股票代幣的24/7交易,並已與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合作制定加密資產分類的聯合分類法。
對機構投資者而言,Regulation Crypto將建立可投資的合法類別。根據融資豁免發行並附有經審計財務報表的代幣,更接近傳統證券;而透過安全港機制脫離證券分類的代幣則更接近商品。兩者在法律明確性方面,都比處於法律模糊地帶的代幣更容易被受監管機構持有。
本文僅供資訊參考之用,不構成投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