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點:
- 聖克拉拉縣對 Meta 提起民事訴訟,指控其明知故犯地從 Facebook 和 Instagram 上的欺詐廣告中獲利。
- 該訴訟稱,Meta 在一年內從具有明顯欺詐特徵的廣告中獲得了高達 70 億美元的收入。
- 據報道,內部文件顯示,當反欺詐措施威脅到廣告收入時,Meta 限制了這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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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克拉拉縣週一向 Meta Platforms Inc. 提起民事訴訟,指控這家社交媒體巨頭建立了建立在欺詐廣告基礎上的數十億美元業務。這一里程碑式的控訴是全美地方民事檢察官的首例,稱 Meta 明知故犯地促進並從詐騙廣告中獲利,這些廣告每年的收入可能高達 70 億美元。
“Meta 不當行為的規模已達到非同尋常的程度,必須停止,”聖克拉拉縣法律顧問 Tony LoPresti 告訴路透社。“作為矽谷的民事檢察官,我們有特殊的責任追究科技公司的法律責任。”該縣正在尋求賠償、民事損害賠償以及禁止 Meta 繼續其涉嫌的不公平業務行為的法院命令。
該訴訟嚴重依賴於 Meta 的內部文件(最初由路透社報導),據稱這些文件顯示該公司為了保護廣告收入而故意限制了自己的欺詐執法活動。根據控訴,這些做法包括允許第三方經紀人出售受保護而不被刪除的廣告賬戶,並專門向以前點擊過可疑廣告的用户投放更多類似廣告。該縣聲稱,Meta 年收入的高達 10%,即約 160 億億美元,可能來自詐騙廣告和其他禁止銷售的產品。
這一法律行動代表了對 Meta 壓力的顯著升級,該公司因其廣告和安全實踐而面臨多項訴訟。控訴辯稱,Meta 關於優先考慮用户安全的公開聲明掩蓋了其對自身聲稱正在打擊的欺詐行為的財務依賴。Meta 此前拒絕了這些說法,一位發言人去年告訴路透社:“我們積極打擊欺詐和詐騙,因為我們平台上的用戶不想要這些內容,合法廣告商不想要,我們也不想要。”
聖克拉拉縣的訴訟是針對 Meta 廣告業務模式的一系列法律挑戰中的最新一起。美國消費者聯合會也提起了一項集體訴訟,指控該公司在其反詐騙努力方面誤導了用戶。這些案件共同挑戰了 Meta 收入模式的核心,質疑該平台的利潤是否直接與讓用戶面臨財務傷害的做法掛鉤。聖克拉拉案的結果可能會為科技平台如何對其變現的內容負責樹立重要先例。
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