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摘要:
- Hyperliquid 政策中心請求 SEC 與 CFTC 將符合條件的權益永續合約歸類為證券期貨。
- HIP-3 權益永續合約市場在 10 個月內的名義交易量超過 4800 億美元。
- 此舉緊隨 CFTC 於 5 月批准 Kalshi 的比特幣永續合約,以及 CME 提出的法律挑戰之後。
重點摘要:

Hyperliquid 政策中心請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與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將符合條件的權益永續合約歸類為證券期貨,並引述 HIP-3 市場在成立後的前 10 個月內名義交易量超過 4800 億美元。
這封於 8 月 24 日提交的意見函,是回應兩大監管機構針對美國法律應如何定義掉期交易(swaps)與證券型掉期交易(security-based swaps)所發布的聯合徵詢意見。信中主張,具備既有期貨特徵的現金結算權益永續合約,應納入由兩大機構共同監管的證券期貨類別。該組織表示,即便永續合約已在美國境外迅速擴張,此一分類問題至今仍未獲解決。
信中引述標準化合約條款、可互換性、固定單位數量,以及可透過對沖交易平倉的能力,作為法院與監管機構用以識別期貨合約的特徵。文中並指出,CFTC 於 5 月 29 日批准 Kalshi 的比特幣永續合約,使其成為首個受聯邦監管的永續期貨合約;而 CME Group 隨後提出法律挑戰,主張此類產品應被視為掉期交易而非一般期貨。
若獲有利裁決,將為美國市場打開加密原生權益永續交易的大門,擴大 Hyperliquid 的可觸及市場,並為其他尋求監管明確性的 DeFi 協議樹立先例。兩大監管機構可無需等待正式規則制定程序,逕行發布解釋性指引或政策聲明。
HIP-3 交易量為此一辯論注入 4800 億美元的分量
HPC 將其請求與 Hyperliquid HIP-3 架構下已運行的交易活動連結起來——在此一架構中,被稱為「部署者」(deployers)的獨立市場營運商可自行創設永續合約市場。協議負責執行、價格時間優先的訂單撮合、保證金執行、資金費率轉移、清算與結算,而部署者則掌控上市資產、合約規格、預言機來源、槓桿上限與未平倉合約上限。
HIP-3 市場目前涵蓋原油、黃金、其他貴金屬、外匯、股票指數、個股以及指數股票型基金(ETF),服務美國以外的使用者。根據信中所載,在 HIP-3 推出後的 10 個月內,這些市場累計名義交易量超過 4800 億美元,未平倉合約約達 40 億美元。就 Hyperliquid 整體而言,2025 年全年市場名義交易量接近 3 兆美元,而截至 8 月 23 日的 2026 年期間則超過 1.5 兆美元。
HPC 表示,美國使用者目前無法使用 Hyperliquid,意即其信中所描述的流動性是在美國境外發展而成,而境內受監管的永續合約交易管道仍然有限。
證券期貨將使權益永續合約同時受兩大監管機構管轄
HPC 建議,對於具備期貨特徵的權益永續合約,可採用現行證券期貨架構,因為該類別已將監管權責同時分配給兩大機構。在此架構下,受 CFTC 監管之指定合約市場(DCM)可在向 SEC 完成通知註冊後上市證券期貨;而全國性證券交易所亦可反向跨入此一領域。
自 OneChicago 於 2020 年關閉以來,證券期貨的商業活動一直相當有限,但信中指出去年此一類別重獲關注。CME Group 於 6 月宣布將自 7 月 27 日起推出單一股票期貨,使美國交易所重新回到這個沉寂已久的產品類別。
HPC 請求兩大機構確認,具備既有期貨特徵的現金結算權益永續合約可作為證券期貨上市,同時允許交易所在個別產品分類上保有彈性。該組織亦請求兩大監管機構建立一致的產品分類標準,並更新證券期貨架構,使現行上市標準能夠容納新型合約結構。
根據信中所載,SEC 與 CFTC 可無需等待正式規則制定程序,逕行發布解釋性指引、政策聲明或員工層級指引。兩大機構亦擁有聯合權限修改證券期貨上市標準,此一權限過去曾用於美國存託憑證(ADR)、ETF、封閉式基金份額與債務證券。
本文僅供資訊參考用途,不構成投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