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y Takeaways:
- 一項證券集體訴訟指控 Helen of Troy 隱瞞「飛馬計畫」的失敗
- 三份財報引發累計股價跌幅超過每股 38 美元
- Rosen Law Firm 訴訟的主要原告截止日期為 2026 年 8 月 3 日
Key Takeaways:

針對 Helen of Troy Limited 提起的一項證券集體訴訟指控,該公司及其高層隱瞞了一項名為「飛馬計畫」(Project Pegasus)的重組計畫所遭遇的失敗,導致投資人累計損失超過每股 38 美元。
訴狀指出:「在整個集體訴訟期間,Helen of Troy 大肆吹噓其從飛馬計畫中獲得的動力,但實際上,該計畫並未如公司持續宣稱的那樣實現成本節約或效率提升。」該訴訟由 Rosen Law Firm 提起,涵蓋在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0 月 8 日期間購買 Helen of Troy 普通股的投資人。
飛馬計畫是一項於 2023 年啟動的全球重組方案,旨在提升效率並降低成本。該公司曾強調其在銷售成本(COGS)相關工作流程及供應商基礎簡化方面取得進展,同時承認位於田納西州的新配送中心出現「實施上的小問題」。訴訟指控,這些問題的嚴重程度遠超公司所揭露的範圍。
在集體訴訟期間,三份財報引發了劇烈拋售。2024 年 7 月 9 日,Helen of Troy 公布 2025 財年第一季每股盈餘年減 49%,並將全年營收展望下調超過 20%,股價當日重挫 28%。2025 年 7 月 10 日,2026 財年第一季業績顯示淨銷售額下降 11%,調整後每股盈餘暴跌近 60%,同時提列 4.144 億美元的商譽減損,股價再跌 23%。2025 年 10 月 9 日,第二季業績揭露銷售額下滑 8.9%,調整後每股盈餘下降 51%,公司並警告業務中斷與成本壓力將持續至本財年剩餘時間,股價當日下跌 25%。
Rosen Law Firm 案件的主要原告截止日期為 2026 年 8 月 3 日;另一項由 Portnoy Law Firm 提起的獨立訴訟截止日期則為 2026 年 8 月 4 日。在集體訴訟期間購買 Helen of Troy 證券的投資人,可透過風險代理協議尋求賠償,無須預付費用。
這起訴訟對 Helen of Troy 構成重大的法律不確定性,該公司如今必須在應對持續營運挑戰的同時,為其圍繞飛馬計畫的揭露行為進行辯護。對股價的下一個重大催化劑將是法院就主要原告指定所作的裁決,預計將在 8 月截止日期後出爐。
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