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摘要:
- 聯邦法官裁定FDIC對矽谷銀行倒閉不負責任,駁回其前母公司17.1億美元的索賠。
- 法院認定,SVB高層決定承擔過度的利率及流動性風險,是該行2023年3月倒閉的主要原因。
- 這項裁決使存款保險基金免受17.1億美元的負擔,並強化了FDIC在銀行接管程序中的權力。
重點摘要:

聯邦法官裁定FDIC對矽谷銀行17.1億美元的損失不負責任,將責任歸咎於該行自身的高層主管。
一名聯邦法官裁定,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對矽谷銀行(Silicon Valley Bank)的倒閉不負任何責任,駁回17.1億美元的索賠,並將2023年3月銀行倒閉的原因歸咎於高層所採取的長天期債券策略。
美國地區法官貝絲·拉布森·弗里曼(Beth Labson Freeman)在其長達206頁的判決書中寫道:「控股公司選擇透過控股公司高層,依照控股公司所制定的全球、全企業政策、限額及指標來經營銀行。既然做出此選擇,就必須承擔後果。」
這項於週五在加州聖荷西發布的裁決,是在歷經12天的無陪審團審判後作出的。矽谷銀行在倒閉前持有約2090億美元的資產,其倒閉前投資組合至少虧損45.2億美元,原因是利率上升重挫其長期政府債券及住房抵押貸款證券(MBS)的價值。該行倒閉引發了其存款客戶——多數沒有保險的科技新創企業——的擠兌潮。
這項裁決消除了存款保險基金(Deposit Insurance Fund)可能承擔的任何負擔,該基金為FDIC用於支付矽谷銀行倒閉成本的資金來源,同時也強化了監管機構處理銀行接管事務的權力。FDIC另對17名前SVB高層及董事提起訴訟,包括前執行長格里高利·貝克(Gregory Becker),指控其嚴重疏忽及違反受託義務。
法院駁回了SVB金融信託(SVB Financial Trust)的論點,即其董事在授權投資時行使了商業判斷因而受到保護,且損失只因FDIC以折價出售證券而產生。弗里曼法官認定,該銀行的財務長、財務主管及其他人士在董事會的鼓勵下,因承擔過度的利率及流動性風險而構成疏忽。
這項裁決將矽谷銀行的倒閉置於更廣泛的美國銀行業歷史脈絡中。華盛頓互惠銀行(Washington Mutual)仍是美國資產規模最大的傳統銀行倒閉案例,於2008年金融危機期間崩潰。第一信託銀行(First Republic)、矽谷銀行及簽名銀行(Signature Bank)分別排名第二、第三及第四——三者均在2023年倒閉,當時聯準會激進的升息循環暴露了整個銀行業的存續期錯配問題。
這項裁決排除了存款保險基金承擔17.1億美元負擔的可能性。DIF為FDIC用於支付倒閉銀行清算成本的基金,此前已吸收了矽谷銀行的接管費用。此決定關閉了該倒閉銀行母公司尋求賠償的一條途徑,而FDIC則繼續對前高層主管提出自己的索賠。
這一結果也對FDIC未來處理銀行倒閉的方式產生影響。透過確立控股公司須對其高層所做的風險決策承擔責任,該裁決強化了監管機構在接管程序中的地位,並可能遏阻其他倒閉銀行母公司提出類似索賠。
FDIC對17名前SVB高層及董事的獨立訴訟,旨在追討數十億美元的賠償,指控其嚴重疏忽。該案將檢驗個人高層——而非僅控股公司——是否須對導致銀行倒閉的決策承擔個人責任。
這項裁決也為法院可能如何處理其他倒閉銀行的類似索賠提供了範本。簽名銀行及第一信託銀行——同於2023年那波倒閉潮中崩潰——隨著FDIC持續清算其資產,可能面臨類似的法律程序。對更廣泛的銀行業而言,這項裁決強化了利率風險管理的管理決策具有法律後果,此考量因素可能影響銀行未來如何建構其資金營運及風險治理框架。
本文僅供資訊參考之用,不構成投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