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摘要:
- 針對 Bloom Energy 涉嫌依賴中國鈧元素供應提出集體訴訟
- 7月8日報告發布後股價下跌15.28美元,跌幅5.7%,收於254.29美元
- 首席原告申請截止日期為2026年9月28日
重點摘要:

Bloom Energy 因依賴中國鈧元素供應而面臨證券集體訴訟,7月8日報告發布後股價下跌5.7%。
「重大事項的即時揭露是公平及高效率市場的基礎。本案訴狀指控,該公司在超過一年的申報文件和公開場合中一再重複供應鏈保證,但背後的採購來源卻據稱並非如此,」 Levi & Korsinsky 合夥人 Joseph E. Levi 表示。
這起訴訟已向美國加州北區聯邦地區法院提起,涵蓋在2025年2月27日至2026年7月8日期間購買 Bloom Energy 證券的投資人。Kaplan Fox & Kilsheimer LLP 亦代表受影響股東宣布此訴訟行動。訴狀指控 Bloom Energy 透過中間商取得鈧元素,而這些中間商的鈧金屬來源為中國,且公司在整個集體訴訟期間低估了其對中國供應的依賴程度。
7月8日美東時間下午1時左右,Hunterbrook Media 發布一份報告,引用全球貿易數據、中國企業申報文件、衛星影像及與中國供應商的通訊紀錄,指控該公司依賴中國鈧元素。據 Levi & Korsinsky 表示,Bloom Energy 當日股價下跌15.28美元,跌幅5.7%,在異常大量交易下收於254.29美元。
鈧是 Bloom 固態氧化物燃料電池的關鍵原料,該公司將此類電池銷售給尋求現場發電的資料中心和公用事業企業。隨著華盛頓收緊對中國關鍵礦物的限制,鈧元素的供應鏈已成為敏感議題,也使採購來源的揭露對投資人而言具有重大意義。
在集體訴訟期間購買證券的投資人,可於2026年9月28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請,以擔任首席原告。首席原告通常是記錄在案損失最大的投資人;獲指定並不會增加個人賠償金額,但可監督案件的管理方式。資格取決於購買時間,而非是否仍持有股票;集體訴訟以風險代理方式處理,任何律師費均須經法院核准。
此訴訟為 Bloom Energy 增添法律及聲譽風險,其供應鏈在中美貿易緊張局勢持續之際已受到密切關注。和解或不利裁決可能對公司估值及未來籌資能力構成壓力。投資人將密切關注法院對首席原告的指定,以及公司在未來數月內對指控的任何回應。
本文僅供資訊參考之用,不構成投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