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摘要:
- Bloom Energy 投資人面臨 9 月 28 日證券詐欺訴訟首席原告截止期限
- 訴訟指控公司隱瞞依賴中國來源的釩
- 7 月 8 日 Hunterbrook Media 報導發布後股價下跌 5.7%
重點摘要:

Bloom Energy Corp. 投資人須在 9 月 28 日前申請成為證券詐欺集體訴訟的首席原告,該訴訟指控這家燃料電池製造商隱瞞其對中國來源釩的依賴。釩是一種稀土金屬,用於穩定其固態氧化物燃料電池中氧化鋯基陶瓷電解質。
該訴訟已在美國加州北區聯邦地區法院提起,涵蓋 2025 年 2 月 27 日至 2026 年 7 月 8 日期間的購買行為。訴訟指控 Bloom 透過中介商取得來源自中國的釩,儘管該公司先前聲明不依賴中國供應此材料,但仍低估了其供應鏈依賴程度。訴狀指控 Bloom 及數名高層主管違反 1934 年證券交易法。
7 月 8 日,做空機構 Hunterbrook Media 發布題為「Bloom 的彌天大謊」的報告,指控該公司依賴中國釩。Hunterbrook 表示,其追蹤到四條與中國相關的供應鏈路線進入 Bloom 的供應鏈——釩氧化物直接運往其德拉瓦州工廠,以及透過泰國、日本和南韓中介商流通的含釩陶瓷和粉末。該報告援引全球貿易數據、中國企業申報文件、衛星影像以及與 Bloom 中國供應商的通訊內容。Bloom 股價當日下跌 15.28 美元(跌幅 5.7%),收於 254.29 美元。
首席原告通常是案件中經濟利益最大的投資人,負責主導訴訟策略,並可能影響和解決策。法院經常指定個人投資人(而非僅限機構)擔任此角色。未申請任命的投資人仍可作為缺席集體成員分享任何賠償。
多家律師事務所正在徵集索賠人,包括 Kirby McInerney LLP、Faruqi & Faruqi LLP、Robbins Geller Rudman & Dowd LLP 及 Frank R. Cruz 律師事務所。該案件名稱為 Nevins v. Bloom Energy Corporation,案件編號 26-cv-07944。
Bloom 在美國及國際市場設計、製造並安裝用於現場發電的固態氧化物燃料電池系統,資料中心營運商是其成長最快的客戶群之一。釩是該公司電解質化學的關鍵原料,而中國掌控全球大部分釩供應,使供應鏈透明度成為投資人的重大議題。
對一家因資料中心營運商對其燃料電池的需求而股價今年大幅攀升的公司而言,這起訴訟增添了法律和聲譽風險。若被判有責,Bloom 可能面臨與單日股價下跌相關的損害賠償責任,而這項揭露也引發對供應鏈韌性的質疑,因為中國主導全球釩生產。未來數週內,投資人將關注法院的首席原告任命,以及公司對 Hunterbrook 指控的任何回應。
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