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財政部希望廢除長期持有加密貨幣的免稅資格,對2027年起購入的比特幣及其他數位資產收益課徵25%的統一稅率,同時對現有持倉採取祖父條款予以豁免。
德國財政部希望廢除長期持有加密貨幣的免稅資格,對2027年起購入的比特幣及其他數位資產收益課徵25%的統一稅率,同時對現有持倉採取祖父條款予以豁免。

德國財政部已草擬立法,擬對比特幣及其他加密貨幣收益課徵25%的統一稅率,終結目前投資者持有滿一年後可免稅出售的規定。
這份由德國《商報》(Handelsblatt)與《世界報》(Die Welt)報導的法案草案,將適用於2026年12月31日之後取得的加密貨幣,而既有的持倉則維持現行待遇。財政部將這項變革定性為填補稅制漏洞。德國聯邦財政部在法案的說明文字中指出:「辛勤工作所得和資本利得均需課稅,而加密貨幣的投機獲利卻大致免稅,此乃不公平之舉。」
在新制度下,收益將適用德國資本利得預扣稅(Abgeltungsteuer)25%的稅率,加上稅額5.5%的團結附加稅(solidarity surcharge),在未計入教會稅的情況下,實際稅率約為26.375%。每年1,000歐元的儲蓄免稅額將予以保留,損失也可與股票及其他證券的收益進行抵銷。加密貨幣放貸與質押(staking)所產生的收入將被重新歸類為資本收益。非同質化代幣(NFT)、部分穩定幣、證券型代幣及某些現實世界資產(RWA)代幣則不納入新制度範圍。
財政部預期這項措施將在2028年帶來約1.6億歐元的稅收,至2031年將增至每年約3.5億歐元。該法律將於2027年1月1日生效,自2028年起,服務提供商須自動代為扣繳稅款。法案草案仍須通過內閣、聯邦議院(Bundestag)及聯邦參議院(Bundesrat)的審議——今年5月,國會議員曾否決綠黨提出的類似倡議。
12月31日祖父條款的分界日期
這個日期將形成兩級制度。在該日期之前購入比特幣的投資者,仍可在持滿12個月後免稅出售;而在此之後取得者,無論持有時間多長,都須面對統一稅率。這種不對稱已開始改變行為模式,部分德國持有者正在權衡是否應在期限屆滿前鎖定現有部位的收益。
這項變革也逆轉了對短線交易者的激勵機制。目前,最高稅級投資者在一年內出售須繳納最高45%的所得稅;在草案下,他們僅須繳納約26%。而原本等待一年期滿的長期持有者,則從零稅率轉變為約26%的稅負。
向證券稅制靠攏
將加密貨幣納入資本收益稅制,使德國對其的處理方式與股票和股利趨於一致,並允許服務提供商在源頭代扣稅款。當資產在不同平台之間轉移時,銀行和平台將使用客戶提供的購入價格與取得日期;無法提供記錄的投資者則須面對25%的統一稅率。
這項提案推出之際,德國正落實歐盟要求加密貨幣服務提供商向稅務機關提交客戶交易數據的相關規定,這是歐盟《加密資產市場監管框架》(MiCA)下更廣泛的申報推動措施的一部分。相較於聯邦預算規模,這項稅收收入相對有限,但結構性變革才是重點:德國長期以來一直是歐洲對長期加密貨幣持有者較為友善的司法管轄區之一,如今將把數位資產納入與股票相同的稅制體系。
在國會表決之前,時間仍在倒數。在分界日前購入的投資者保有舊規定;而觀望者將面對一年前並不存在的稅單。
本文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