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Blaze的NeoTensr營收認列相關的聯邦證券集體訴訟,正朝向10月5日主要原告截止期限推進;此前該公司將財測下修68%。
與Blaze的NeoTensr營收認列相關的聯邦證券集體訴訟,正朝向10月5日主要原告截止期限推進;此前該公司將財測下修68%。

Blaze Holdings投資人必須在10月5日前申請擔任主要原告,此一證券集體訴訟涉及2000萬美元營收主張,而該爭議在公司下修財測68%後進一步升溫。
「訴狀指控Blaze宣布與多家完全不具備實際經營能力的實體進行交易,以營造成長的假象,」Faruqi & Faruqi律師事務所在9月3日聲明中表示;該事務所是至少九家公開徵求截止日前集體訴訟成員的律師事務所之一,其他還包括Rosen Law Firm、Kaplan Fox & Kilsheimer及Robbins LLP等。
此案核心在於Blaze將來自NeoTensr的2000萬美元入帳為2026會計年度第四季營收;NeoTensr是一家於2025年12月註冊成立、初始資本僅約200萬美元的實體。Blaze曾表示該協議最高可創造5000萬美元收入。4月28日,Pelican Way Research發布一份做空報告,指控Blaze藉此交易誇大股價;該交易涉及的網站所展示的產品疑似帶有經Photoshop後製的Blaze商標。Blaze股價當日下跌12.03%,收於每股1.90美元。
法律風險在8月13日進一步擴大,Blaze將全年營收財測自1.3億美元下修至4000萬至4300萬美元,理由是商業機會「未如預期實現」。8月14日股價跌至0.64美元以下,較5月首次公開發行價格1.85美元下跌逾65%。於2025年7月18日至2026年4月28日期間買入的投資人,須在10月5日前向法院申請擔任主要原告——此一角色將代表集體主導和解談判方向。
營收缺口背後的客戶集中風險
Blaze的Form 10-Q顯示,此次營收未達預期可追溯至兩家合作夥伴。NeoTensr僅針對4月協議下達一張1370萬美元的採購訂單,Blaze於8月7日將該協議修訂為附最低採購承諾的「照付不議」合約;另有一筆2380萬美元的NeoTensr應收帳款已全額清償,帶動了第二季動能。另一客戶Starshine僅下達一張1040萬美元採購訂單,其中880萬美元尚未支付。Blaze已對該應收帳款全額提列備抵,將其轉移至全資中國子公司,並表示除非餘額獲得清償,否則不會再與Starshine展開業務往來。公司同時取消先前作為關鍵業務指標的管道(pipeline)指標,稱其「與未來營收的關聯度不如先前預期」。
截止期限的決定性意義
由法院指定主要原告——即財務利益最大、且具備代表性與典型性的集體投資人——將掌控訴訟策略與律師選任,因而對任何潛在和解擁有不成比例的影響力。率先提起訴訟的Rosen Law Firm援引其獲ISS證券集體訴訟服務評為2017年和解案件排名第一、以及2019年為投資人追回4.38億美元的紀錄;Kaplan Fox則表示自1956年以來已為客戶追回逾100億美元。未擔任主要原告的集體成員仍可作為缺席成員分享任何賠償,目前尚未有任何集體獲得法院認證。
此案結果將直接影響Blaze的資產負債表。在股價較5月發行價下跌逾65%、近期營收能見度繫於NeoTensr照付不議合約結構而非有機訂單的情況下,和解或不利判決將進一步加劇因Starshine應收帳款全額提列所帶來的現金壓力。10月5日截止期限同時也為美國證交會(SEC)介入審查營收認列開啟大門,可能使法律陰影延伸至私人訴訟之外,並在股價徘徊於約0.64美元之際,削弱Blaze籌措新融資或建立合作夥伴關係的能力。
本文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